内江全市法院智慧警务建设(一期)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事项:项目需求文件。
更正原因:本项目评分标准进行更正和说明。
更正内容:
一、原项目需求中的综合评分明细表“第3点、履约能力”中的“拟投入团队”的最后一项评分的:“项目团队拟派人员”更正为:“项目团队拟派其他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二、原项目需求中的综合评分明细表“第3点、履约能力”中的“拟投入团队”的最后一项评分的:“3、具有CISSP注册安全工程师认证的得1分”更正为:“3、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证书的得1分”。
一、原项目需求中的综合评分明细表“第3点、履约能力”中的“拟投入团队”的最后一项评分的:“项目团队拟派人员”更正为:“项目团队拟派其他人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二、原项目需求中的综合评分明细表“第3点、履约能力”中的“拟投入团队”的最后一项评分的:“3、具有CISSP注册安全工程师认证的得1分”更正为:“3、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CISP证书的得1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6月19日
附件:更正后项目需求.pdf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