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刑事)
本院定于2023年1月5日9:00在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李中全、张彬、张军、李孝勇、邱茂、周绿金、罗祥、易贵兵、刘军、隆波、杨文、尹凡、张选彬、周刚、吕川、王东林、蒋义、兰兴全、曾全安、官正祥、宋勇、刘刚、刘玲、邓蕾、朱丽君、王维等2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串通投标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