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最新导航:
鉴定机构竞争询邀函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公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采购音响设备的公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征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机构的公告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的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文章中心 > 法院要闻 > 正文
 
内江中院就加强森林防火司法应对长效机制建设提出四点建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285    更新时间:2020/4/16
 
 

    为进一步完善应对森林火灾司法长效机制,遏制近年来我省森林火灾高发的态势,内江中院提出四点建议:一是严惩治、强震慑。常态化开展涉森林火灾刑事违法犯罪专项审判活动,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审理有关案件,依法追究有关公职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失职渎职法律责任,形成震慑、以儆效尤。二是重保护、强修复。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生态环境修复有关规定,建立法检“两院”生态修复互促机制,对应提起而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建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判决修复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加大对林木补种等生态环境修复判项的执行检查监督力度,依法督促整改存在问题。三是广宣传、强意识。因地制宜进山区、入林区开展涉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案件巡回审判,组织干部群众旁听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和“两微一端”等媒体发布典型案例,持续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防火意识。四是抓联动、强合力。在做好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加强与护林防火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既要确保案件质效,也要注重做通过司法建议等多种方式,共同做好森林火灾风险源头治理,遏制森林火灾易发、频发、高发态势。定期召开森林防火成员单位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形成护林防火合力。对专项审判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报请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形成正向激励。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省法院链接: 市州法院链接: 区县法院链接: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网上诉讼服务APP 四川微法院
    Copyright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版权所有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07号 电话:0832-2058019
    备案号:蜀ICP120259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