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共享“互动”。制发推进“府院”法治共建的意见,市法院每年向市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梳理分析行政行为突出问题、败诉原因,并提出建议;市政府据此形成典型案例通报,并将行政诉讼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市政府法制部门定期向法院通报行政复议情况,共享新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支持依法审判。(2)行政应诉“解纷”。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将出庭应诉和庭审发声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安排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3.02%,居全省前列。2019年,市法院协调撤诉行政案件21件,占一审受案数的42.85%,行政争议有效化解。(3)沟通互动“治源”。建立公安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市法院与市公安局开展治安处罚业务沟通26次;市法院与人社、民政部门就工伤“双赔”问题及婚姻登记瑕疵救济途径达成共识,并出台会商纪要,促进争议源头化解。2019年,全市新收行政诉讼案件300件,同比下降12.54%。(4)建议培训“提能”。加强审判职能延伸,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管理、程序适用等不规范现象发出司法建议27份,回复率100%。落实法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制度,开展执法培训8次,培训行政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推动行政行为不断规范,执法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