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决打击失信拒执行为。在执行工作中,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从购房、购车、纳税、贷款、出入境、开办公司、担任高管、招投标、重点项目投资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在乘坐飞机、高铁、轮船等领域进行全面限制,进一步拓宽了失信惩戒领域,从多个层面形成以诚信为核心的多维监管体系。2018年,全市法院共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178人次、限制高消费12288人次。
二是坚决压实失信联合惩戒责任。积极履行执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推动市“两办”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出台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通报与问责制度和执行工作考评问责制度,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市、市委市政府绩效管理目标考评体系。2018年来,我院向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推送全市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83个。
三是坚决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良好氛围。积极协调宣传、发改等部门,建立内江本地新闻媒体免费曝光宣传执行工作机制,依托制作播放《开庭说法》栏目,利用主流报刊、网络新媒体、户外公共显示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开展各类免费宣传4000余条次,形成了强大宣传声势。